故意毀壞財物200元夠拘留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5.69K
故意毀壞財物200元夠拘留麼?

一、故意毀壞財物200元夠拘留麼?

1、故意毀壞財物200元夠拘留,此時一般受到的是行政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為同時滿足故意毀壞財物罪的主觀要件、故意毀壞財物罪的主體要件、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客觀要件、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客體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刑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本法分則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利型犯罪的根本區別。犯罪動機各種各樣,一般是出於個人報復或妒嫉等心理。除《刑法》特別規定的失火、過失決水、過失爆炸以及過失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外,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犯罪,屬於民事賠償問題。

任何人都不得故意實施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若是實施了此種情形,不管被毀壞的財物價值200元,還是價值2000元,實施了毀壞行為的公民,都有可能會被拘留,若是毀壞不構成犯罪,那麼購買在被拘留的同時,還有可能會被責令支付一定數額的罰款。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