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貪污罪怎麼量刑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8W

一、構成貪污罪怎麼量刑處罰?

構成貪污罪怎麼量刑處罰

貪污罪的量刑標準需要根據貪污數額和犯罪情節確定,貪污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貪污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 【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二、貪污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貪污罪的立案標準是,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我國法律制度中對貪污罪規定了好幾個不同的量刑幅度,根據貪污罪的具體犯罪情節,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死緩,死緩考驗期屆滿後犯罪分子被減成無期徒刑的,很有可能會被終身監禁,被終身監禁的犯罪分子沒有減刑和假釋的可能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