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糾紛起訴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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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權責任糾紛起訴狀怎麼寫?
侵權起訴書需寫明下列事項:
1、原被告的姓名、性別、住址等身份信息;
2、原告的訴訟請求;
3、原告所陳述的侵權事實及理由;
4、法律依據;
5、證據及證據來源;
6、受訴法院的名稱;
7、原告的簽名與落款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侵權行為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侵權行為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侵權糾紛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侵犯公民權益的,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公民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決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等,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衡平權和繼承權。因此,任何侵害上述權益的行為都可能引發侵權責任糾紛。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發生糾紛,可以考慮進行協商,協商不成進行相應的侵權責任訴訟,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