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拐騙兒童罪是怎麼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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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拐騙兒童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一般拐騙兒童罪是怎麼處罰的?

1、拐騙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組織殘疾人或者十四歲以下未成年人以暴力、脅迫手段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3、組織未成年人開展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拐騙兒童罪,是指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有什麼區別?

1、客體不同。

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客體是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不被買賣的權利,而拐騙兒童罪的客體兒童的人身權利不被侵犯。

2、客觀方面不同。

拐賣婦女兒童罪要求只有以出賣為目的而實施以上行為的才能構成此罪,而拐騙兒童罪卻要求比較狹隘,只有行為人用威脅,欺騙或利誘等不法手段使兒童脱離家庭或其監護人才成立拐騙兒童罪。

3、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

拐賣婦女兒童罪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觀為了在販賣、拐騙、收買、綁架、接受、中轉等行為中獲利的目的,即使不得利,只要為出賣目的即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而拐騙兒童罪從根本上排除了出賣這種行為動機。

4、對特殊拐賣行為的認定不同。

三、拐騙兒童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脱離自己的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為了將拐騙的兒童收養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為了供其使喚;也有的是因為非常喜歡兒童而實施拐騙的。

4、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認定為拐騙兒童罪會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可以判拘役,也能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的犯罪客體不同,犯罪的客觀方面存在差異,前者是以出賣為目的實施的犯罪行為,而後者是使用非法手段,使兒童脱離家庭或監護人,情節嚴重的拐賣兒童罪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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