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8.72K
一、根據規定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嗎?
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構成醉駕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醉駕案件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1、公安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法院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一般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
可見,醉酒駕駛是危險駕駛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在醉駕的過程中發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比如造成財產損失在30萬元以上且駕駛員無力賠償,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的,將直接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而且駕駛員將會被終身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