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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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一般300元一件,損害賠償一般500元每件。

1.財產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計算方法,20萬-50萬 1.5% 1300元

50萬-100萬 1% 3800元,100萬-200萬 0.9% 4800元,200萬-500萬 0.8% 6800元,500萬-1000萬0.7% 11800元,1000萬-2000萬 0.6% 21800元,2000萬以上 0.5% 41800元

2.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上訴費。非財產案件受理費:離婚一般情況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足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0.5%,侵害姓名權、名稱 權、肖像權、名譽 權、榮譽權以及其他 人格權的案件一般情況 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1%,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

二、民事訴訟程序包括哪些?

先寫好起訴狀,然後到法院起訴。

1.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被告應在收到起訴書副本後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答辯期間可以依法提出管轄異議。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5.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在不停止執行的情況下,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三、如果民事案件二審終審不服該怎麼樣?

可以要求檢察院抗訴。

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據此,可以向作出終審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17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據此,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3、向人大部門進行反映。

離婚案件一般收取300元費用,如果不服二審審判,應當提起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應當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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