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微信掃碼支付記錄可以確定嫖娼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憑微信掃碼支付記錄可以確定嫖娼嗎?

憑微信掃碼支付記錄可以確定嫖娼嗎

微信掃碼支付記錄可以作為嫖娼的證據使用,但只有微信掃碼支付記錄的,不能確定構成嫖娼。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十六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被侵害人陳述和其他證人證言;

(四)違法嫌疑人的陳述和申辯;

(五)鑑定意見;

(六)勘驗、檢查、辨認筆錄,現場筆錄;

(七)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二、對嫖娼的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發現有人嫖娼到哪裏報案?

發現有人嫖娼可以到違法行為地的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條行政案件由違法行為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由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但是涉及賣淫、嫖娼、賭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違法行為地包括違法行為發生地和違法結果發生地。違法行為發生地,包括違法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地點;違法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違法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違法行為發生地。違法結果發生地,包括違法對象被侵害地、違法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户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醫院住院就醫的除外。

移交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的行政案件,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在移交前應當及時收集證據,並配合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我國,賣淫嫖娼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如果有證據確認構成嫖娼,一般會給當事人處10日以上到15日以下治安拘留,另外,跟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即使當事人自願,嫖客也構成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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