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建羣打微信麻將違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朋友建羣打微信麻將違法嗎?

如今,朋友之間通過微信來進行感情和生活上的交流已經必不可少,建個羣在一起娛樂一下玩個小遊戲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在微信上做違法的活動,那就是犯罪行為了。那麼,朋友建羣打微信麻將違法嗎,這就可能涉及到賭博的問題。下面就由小編給大家整理一下相關資料。

一、參與賭博的動機和目的。

賭博罪的構成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出於直接故意,並具有獲取錢財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並不是為了營利,而僅僅是為了消遣娛樂、打發無聊、聯絡感情等,不能成立賭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只要以獲取錢財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於是否實際獲得了錢財,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二、涉賭數額及參賭次數。

有些親戚朋友、鄰居之間偶爾賭博也有輸贏,但輸贏不大;有些經常聚賭,但涉賭數額很小,參賭者並不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對此可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等行政處理,但不宜認定為犯罪。

三、一般參賭羣眾或其他。

賭頭是指聚眾賭博的人,即為賭博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蔘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賭頭可能參與賭博也可能不參與賭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賭棍是以賭博為常業的人,即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賭棍有的無正當職業,專事賭博;有的有業不就,主要從事賭博;有的有正當職業,但以賭博為兼業,賭博輸贏的數額大大超過其正當收入的數額。賭場業主是指開設賭場的人,即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地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對這三種人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對於一般參賭羣眾,可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但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四、身份及人員之間的關係。

如果參賭人員都是親戚朋友、同事、鄰居、鄉親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進行處理。除非涉賭數額非常大,經常聚賭且嚴重侵犯了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

通過以上資料,對於朋友建羣打微信麻將違法嗎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有所瞭解。如果在微信上打麻將涉及到賭博,就必然是違法犯罪的,這也提醒我們在玩朋友圈和微信小遊戲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有效辨識,這樣才能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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