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雙方責任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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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當中難免會發生口角,而口角在比較激動的情況之下就可能變成肢體的衝突。在日常的肢體衝突當中,很少會出現刑法當中規定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那麼嚴重的後果,不過雙方打架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在打架之後可能就會報警,有警察來對於雙方的責任作出一個認定,並且做出民事上的處罰,那麼此時如果是雙方一起在打架的話,這個責任應當如何認定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打架雙方責任怎麼處理

打架雙方責任怎麼處理

在打架了之後,如果想要進行責任認定的話,必須要先弄清楚雙方到底是因為什麼打架的,因為就算是扭打在一起,有一方也可能是沒有責任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之下,就不需要作出責任認定了,因為是一方全責,而一方無責,所以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來討論。

第一,雙方在打架的過程當中一方是侵權,另一方正當防衞。

1.這種情況在生活當中,如果是為了保護自己利益的話叫做正當防衞,如果是為了保護他人利益的話,叫做見義勇為,都是可以理解的情況,在民法上,這也不屬於任何的侵權行為,也就不涉及到在打架過程當中的責任問題。

2.那如果發現有一個人正在拿刀準備襲擊自己的話,就可以上前去搶過他的刀,並且將其制服。在這整個過程當中,雙方會扭打在一起,可能被認定為打架,不過在這種打架的過程當中,這次正當防衞的一方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就算把人稍微打傷一點的話,也屬於正當防衞的範圍之內,如果是防衞過當的話,都可以被判處一些責任了。

第二,雙方是屬於糾紛性質的打架。

1.在這種情況之下,雙方對於另一方的人身安全都出現了一定的威脅,並且對於整個治安管理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如果是民間糾紛而引起的打架行為的話,公安機關可以首先進行調解,在調解後來對於雙方責任作出認定。

2.通常來講,這個認定的劃分不是很明確的,由於在打架的過程當中,雙方都有錯,所以通常是責任對半分的原則。由公安人員對於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造成了其他財物損失的話也要進行賠償。如果當事人打架性質十分惡劣,嚴重的話也可以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包括罰金或者拘留等等。

3.當然,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警察的調解之下,自己可以協商解決這個問題的話,就不需要警察作出處理了,因為在普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中,侵權只要能夠達成共識,對於侵權的結果有一定的處理辦法就可以了,並不需要非得罰款或者是拘留。

以上就是關於在打架過程當中關人員可能作出的責任認定,具體的劃分還要看當時的情況是怎麼樣的,因為很有可能出現的事一方有責,一方無責的情況,所以還是要對於案件的現場進行認定,在認定之後儘量協商,不能協商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理就好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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