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仲裁裁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幾種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8W

一、撤銷仲裁裁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幾種

撤銷仲裁裁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幾種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撤銷仲裁裁決申請書;

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被申請人近期工商登記表;

3、委託代理人代為訴訟的,應當提交委託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委託人為律師的,應當提供律師執業證書複印件和律師事務所致法院函;

4、仲裁裁決原件;

5、明收到裁決日期的材料;

6、包含仲裁條款的仲裁協議或合同複印件。

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後,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並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

二、法院對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處理是怎樣的

民法院在受理當事人提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後,必須組成合議庭對當事人的申請及仲裁裁決進行審查。經審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

1、撤銷仲裁裁決。

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提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後,經審查核實,認定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所依據的理由成立,即應當在2個月內裁定撤銷該仲裁裁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能否部分撤銷問題的批覆》,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如果裁決事項超出了當事人仲裁協議約定的範圍,或者不屬於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並且上述事項與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於當事人的申請,在查清事實後裁定撤銷該超材部分。對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當事人不能上訴,也不得申請再審。在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後,當事人可以選擇訂立新的仲裁協議對糾紛進行仲裁,或者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這兩種方法解決糾紛。

2、駁回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

人民法院經過審查未發現仲裁裁決具有法定可被撤銷的理由的,應在受理撤銷仲裁裁決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駁回申請的裁定。對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駁回當事人申請的裁定,當事人無權上訴。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被駁回後,雙方當事人必須按照仲裁裁決所確定的權利義務自動履行。如果不自動履行仲裁裁決,權利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後,如果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撤銷仲裁,並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

由於目前沒有對撤銷仲裁案件適用程序的統一規定,故我國法院審理申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案件始終處於混亂的狀態。有的法院適用二審普通程序,有的法院適用特別程序,有的法院進行書面審理,有的法院參照行政機關的聽證程序等,沒有統一適用的標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