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仲裁時效的後果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過了仲裁時效的後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1年的仲裁時效過了嗎過了能補救嗎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1年,仲裁時效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若是拖欠工資的,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算一年。仲裁時效因發生法定事由可中斷、中止。

因此,在申請勞動仲裁前,一定要先審查,是否超過上述仲裁時效。大部分權益受到侵害的員工,會在離開公司後,很快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不會超過上述時效。

但有一部分員工在權益受侵害後,因自己的原因沒能在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的,也即已經過了仲裁時效的,有補救措施嗎?有。

查找自己手機上是否曾經向公司主張維權的證據;若曾經向勞動監察投訴,則重新向勞動監察部門複印當初投訴的證據;如果沒有,就再次找公司負責人,主張權益受害的事實並進行錄音。上述證據可達到中斷仲裁時效的目的,即若發生上述事由,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