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納税環節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一、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納税環節有哪些

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納税環節有哪些

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税款;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的,所納税款准予按規定抵扣。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 第八條 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税;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税價格計算納税。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税的組成計税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税價格=(材料成本 加工費) ÷(l-比例税率)那個3%是輪胎的消費税税率。

二、委託加工消費税的處理

根據税法的規定,消費税的徵税環節是在生產環節而非流通環節,也就是説生產多少就徵收多少。但由於消費税實行從價計徵,而銷售額比生產成本更具有客觀性,所以,對於一般貨物來説,是在應税貨物銷售時按照銷售額徵收消費税。但需要強調的是,在銷售時徵收消費税並不改變消費税在生產環節徵税的本質。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消費税的納税義務人只有工業企業,而沒有商業企業了,這一點與增值税的普遍徵收原則是不同的。 對於委託加工收回物資,基於上述“生產環節徵税”的原理。

1、如果直接用於銷售的,由於收回的物資已在生產環節即委託加工階段徵税,因此,在收回物資後到銷售時,已不屬於生產環節而處於待流通階段了,不再屬於消費税應税貨物了,所以,收回物資已交的消費税應當計入收回物資的成本中。注意,由於收回物資的生產不是由企業自行完成的,因此不能將消費税税金計入“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科目,而應當計入收回物資的成本。

2、如果需要用於連續生產的,那麼,包括委託加工階段和收回後的繼續生產階段,均屬於生產環節,應當就整個生產環節徵税。所以,這時收回物資已徵的消費税應當計入應交消費税科目的借方,以便在完成上述整個生產環節後,在銷售時計算應交消費税時抵減已交的部分,從而避免重複納税。在這一點上,與增值税的抵扣辦法有些類似。

結合實際可以知道,我國的税收種類比較多,而委託加工應税的消費品,按照受託方同類消費品的價格來計算納税的,税收都是要遵循一定的規則的,每個行業都要繳納與其對應的一種税收,才能配合國家的發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