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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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後果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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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後果

公司法明確了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是公司解散的一種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後,應當停止經營活動,並依法組織清算,清算結束後,辦理註銷登記。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必須終止一切經營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否則就是非法經營。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最明顯的法律後果就是喪失或暫時喪失了法律上的人格。依民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究竟喪失了哪些具體權利和資格呢?

1、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

我國各類企業准入市場和多數國家一樣,實行確認許可制度,未經確認許可的組織嚴禁進入市場,違者以非法論處。輕者沒收財產和罰款並依法取締,重者除沒收財產和罰款及依法取締並處外,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2、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

法律只保護和調整適格主體的合法行為和與合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而不保護非法行為,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一切經營行為均為非法行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為或不作為。

3、喪失了最後救濟權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不等於法人資格立即消滅,僅是除清算範圍外的一切活動停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0條、第46條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20條、第33條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至工商部門註銷前,仍可以自己名義或清算組名義(已成立清算組)從事清算範圍內的活動,包括起訴、應訴等,它具有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

吊銷營業執照是因為公司做出了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公司法人倒閉,到工商局註銷營業執照和吊銷營業執照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性質,如果其中的公司法人是説法人代表,那麼在法人代表去世以後,公司正常的做法應該是變更新的法人代表,國家有關部門也沒有資格就因為法人代表的去世而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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