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什麼時候可快速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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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強險什麼時候可快速理賠

交強險什麼時候可快速理賠

目前的實施辦法規定,凡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事故中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且機動車能夠自行移動、車輛損失金額在2萬元以下、當事人對基本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進行保險快速理賠。

交通事故,90%都是沒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小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大大簡化了事故處理及理賠程序。要想走快速理賠,同時還要未碰撞水、電、通訊、道路交通等公共設施且雙方車輛手續齊全。

二、交強險如何快速理賠

(一)誰的責任要分清

以往,在普通機動車駕駛人眼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專業行為。自試行《快速處理交通事故辦法》以來,事故當事人就可以根據《辦法》中的規定,簡易地自行劃分責任。對於一方當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追尾、逆行、倒車、溜車、違反規定開關車門、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定讓行以及依法應負全部責任的其他行為時,而另一方當事人沒有上述行為,有的一方負此交通事故全部責任。

如果各方當事人均有過錯的,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二)隨車最好帶粉筆

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最好在車內攜帶《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石筆或粉筆、簽字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筆或粉筆來標劃、固定停車位置,然後儘快把車挪開,以免堵塞交通。

碰到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有爭議、需要標劃現場等待交警處理的交通事故,雙方在固定機動車停車位置時,可用石筆或粉筆在車輛的每個車輪外延中心垂直於地面上標劃型線。如果是多車輪的車輛,只需標劃前後四個車輪的位置即可。

(三)簽訂協議書48小時內去索賠

遇到輕微肇事時最好方式就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責任,明確各方在事故中的責任後,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以避免影響交通,然後由責任方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簽訂《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並由當事人各方簽字確認。無《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的,雙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共同簽名,並憑《協議書》及相關證據,於48小時內前往快速理賠中心索賠。超過規定期限或非當事人本人前往,索賠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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