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備用信用證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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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備用信用證貸款?

如何申請備用信用證貸款?

備用信用證擔保貸款是指在境外金融機構開立備用信用證提供保證項下,銀行向境內外商投資企業發放的貸款。備用信用證擔保貸款,銀行業常用術語。基本做法是銀行以其他銀行(包括外資銀行和中資銀行的海外分行)開具的備用信用證(或保函)作擔保,向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發放貸款。

銀行接受外資銀行開立的備用信用證(或保函)擔保除了可為客户發放貸款外,還可為客户減免開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兑匯票、出具反擔保等。根據貸款期限,可以分為短期貸款(1年以內,含1年)、中期貸款(1-3年,含3年)和長期貸款(3至5年,含5年)三類;根據擔保方式,可以分為備用信用證擔保貸款和保函擔保貸款。

二、申請備用信用證貸款手續是怎樣的?

(1)客户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請您提交貸款申請、備用信用證開證行名稱、備用信用證樣本及其他相關材料;

(2)銀行內部審批:銀行對客户提出的貸款申請進行相關的審批,審核客户提交的他行開來的備用信用證正式文本並驗證其真實性;

(3)銀行審核無誤後,客户與銀行簽訂有關貸款合同;

(4)客户獲得並使用銀行發放的貸款;

(5)客户按合同期限歸還銀行貸款。

三、備用信用證是什麼?

備用信用證又稱擔保信用證,是指不以清償商品交易的價款為目的,而以貸款融資,或擔保債務償還為目的所開立的信用證。

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未能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時,受益人只要憑備用信用證的規定向開證行開具匯票,並隨附開證申請人未履行義務的聲明或證明文件,即可得到開證行的償付。備用信用證只適用《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500號)的部分條款,現在為UCP600部分條款。

集擔保、融資、支付及相關服務為一體的多功能金融產品,因其用途廣泛及運作靈活,在國際商務中得以普遍應用。

綜上所述,備用信用證貸款實質是上一種抵押擔保貸款,是買方用備用信用證作為抵押物拿到的銀行貸款。買方向銀行提出申請後,要提交信用證樣本等資料,銀行會進行內部審理,如果通過的話雙方會簽署貸款合同,在合同中約定貸款期限、貨款方式等。目前,這種多功能金融產品,很多銀行都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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