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填寫時要不要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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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金支票

現金支票填寫時要不要身份證

現金支票是專門製作的用於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

由存款人簽發用於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託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

二、簽發流程

1、出票:客户根據本單位的情況,簽發現金支票,加蓋預留銀行印鑑。

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現金支票到出票人開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現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持票人為個人的,還需交驗本人身份證件,並在現金支票背面註明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

3、領取現金。

4、掛失止付:現金支票喪失,失票人需要掛失止付的,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由銀行提供,同時按標準交費。

5、購買支票:客户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後,應在現金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鑑,同時按標準交費,領取空白現金支票。

6、客户簽發票據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簽發現金支票時,應用鋼筆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筆按排定的頁次順序填寫。

7、簽發現金支票時,出票人必須查驗銀行存款是否有足夠的餘額,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必須在銀行存款賬户餘額以內,不準超出銀行存款賬户餘額簽發空頭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或印章與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銀行除退票外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屢次簽發空頭支票或印章與預留印章不符的支票的人,銀行可根據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簽發支票。

8、“出票人簽章”欄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鑑,缺漏印章或印鑑不符時,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

9、要嚴格執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規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為10天(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效期限從簽發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節假日順延。過期支票作廢,銀行不予受理。簽發支票必須填寫當日日期,不得簽發遠期支票。

10、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11、客户結清銷户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

12、現金支票僅限於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開户行)提示付款。

現金支票填寫時要不要身份證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為現金支票一般涉及的金額都不小,且經常出現銀行退票的情況,因此為了防範相關風險,或是為了後續聯繫追責,銀行會要求持票人攜帶好身份證,並要求在現金支票背面填寫一系列的信息。好了,相關問題就為大家解答到這裏,新上任的財務人員於公於私,都應當將身份證件隨身攜帶,這樣會便利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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