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申報工傷保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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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申報工傷保險流程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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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工傷保險年審通知


為切實加強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管理,防止工傷保險基金流失,我市已開始2016年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人員資格認證工作。

我市各參保單位需在 2016年 5月 31日 前 ,將本人填寫、參保單位確認後的《石家莊市企業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表》報送市社保局工傷保險待遇審核處(縣市區參保單位報送當地工傷科)。《石家莊市企業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表》可自石家莊市企業工傷待遇支付業務用表公共郵箱(密qygs2010)下載,或到工傷保險待遇審核處(工傷科)領取。

截止到 2016年 5月 31日 未進行資格認證的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從 7月 1日 起 暫停發放待遇。待補辦資格認證有關手續後,對確不符合領取待遇資格的,終止支付其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對符合領取待遇資格的,經辦機構確認後,按規定恢復相關工傷保險待遇並補發暫停期間的待遇。

我市對享受資格確認、待遇審核、發放等環節要嚴格把關,要認真清理參保户、發放户和發放銀行單位開户不一致問題,發現不一致的,先停發,後清理,查明原因並糾正後方可辦理髮放業務。對認證過程中申報死亡的長期待遇領取人員,要提供火化證明或公安部門的銷户證明。對永久或暫時失去領取待遇資格的,參保單位要及時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辦理停止發放待遇手續。對冒領、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個人或單位,一經查實,經辦機構應立即停止支付相關的工傷保險待遇,並按規定程序追償。

確認本人領取無誤,後方可繼續領取。實行這一舉措主要是防止國家工傷保險流失而制定的這一制度。望領取的保險則積極地辦理相關手續,對於冒領、不合條件、死亡等非法領取工傷保險的當事人,一經查實按規定進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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