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進行北京社會保險補繳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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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進行北京社會保險補繳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進行北京社會保險補繳的情形有哪些

達到60週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週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即意味着在45歲之前,必須有社保繳納記錄,否則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

以下三類人可進行北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

(1)北京本地户籍,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下鄉的知青

(2)北京本地户籍,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男年滿65週歲、女年滿60週歲) ;

(3)北京本地城鎮户籍,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係,並達到退休年齡。

按照細則,北京市民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被判刑勞教收監執行期間、辦理外埠户籍進京之前、辦理本市户籍農轉非之前四類時間段內,如果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是不能夠申報辦理補繳社保的。

二、北京社保補繳怎麼辦理

北京社保補繳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已經工作的,可以選擇在單位辦理。還有一種是暫時沒有工作的,可以進行個人辦理。

1、單位辦理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並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 (表四) 、《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係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打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係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2、個人辦理

目前北京社保補繳是不能進行個人辦理的,補繳必須是單位,因此可以可以等到找到工作時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繳,但補繳費用需要自己掏單位和個人的全部金額。用人單位在工作日內均可申報補繳,週六、日休息,法定假日不順延。

社會保險可以進行補繳,城市居民補繳醫保可以到當地的街道辦進行辦理補繳。如果是農村居民,可以到當地的村幹部辦理補繳,或者攜帶身份證和户口本到郵儲銀行辦理相關的補繳手續。同時也可在線上網站輸入相關的身份信息辦理社保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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