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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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基礎養老金:2015年的標準是每人105元/月;

獎勵性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的增加10元/月,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一年增加1元,最高不超過30元/月。非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對象繳納700元以下繳費檔次的,不給予獎勵性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包括:個人繳納保險費、政府代繳保險費(僅限繳費困難羣體)、政府補貼、利息。

二、哪些對象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具有本縣户籍,年滿16週歲(除全日制在校學生、用人單位職工),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均須在户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首次參保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户籍所在鎮人社所或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什麼條件可以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憑本人蔘保繳費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在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前一個月,到户籍所在鎮人社所辦理手續。

2010年1月1日新農保或2011年12月1日城居保制度實施時未滿60週歲,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以上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計算方法。參保人員退休之後的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這兩個部分構成,而領取的金額會根據保險的繳納檔次,繳納年限等有所區別。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即60週歲,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已經滿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繳納年限不夠的還可以申請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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