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滯納金補交後怎麼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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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滯納金補交後怎麼補交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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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交養老保險滯納金

養老保險滯納金是對不按繳納期限延期繳納養老保險施行的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金的一項懲罰警告,是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補交養老保險滯納金收取標準:0.5‰。

養老保險滯納金計算方法:養老保險滯納金=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0.5‰。

【注意】:每個城市養老保險政策不同,因此所需繳納的滯納金也存在差異,具體扣費標準請諮詢當地社保局。

為完善養老保險政策,某市補交養老保險滯納金規定:

1、超過補繳本金40%的按40%徵收;

2、滯納金總額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徵收;

3、因病辦理提前退休的,滯納金總額超過5000元的,按5000元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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