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二手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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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二手安置房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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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鄭州孫莊安置房二手能不能買

建議不要購買二手安置房,因為安置房未滿三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使簽了購房合同,三年之內也不能過户,存在很大的風險。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差別:
1、交易時間不同
安置房一般都會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動遷安置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動遷房取得產證後3年內不得轉讓(指買賣、贈與或者其他方式等發生的產權過户)、抵押。
商品房在交易時間上是沒有限制的,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在銀行做抵押進行貸款。
2、土地性質不同
動遷房土地性質分為三種類型: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國有出讓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全產權房屋);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有限產權房屋)。其中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產權房取得房產證後,可上市交易,有限產權房在補繳土地出讓金後才可上市交易。
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出讓,全產權房屋,可直接上市交易。
3、產權不同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
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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