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申請要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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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市場近幾年變得越來越大,主要的原因是我國的房價近幾年直線上漲,使得很多收入比較低的人羣根本買不起房,就算是貸款來進行購房也換不起房貸,只能選擇租房來解決居住問題,而公租房是國家為了保障部分居民的保障性住房,那杭州公租房申請要求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杭州公租房申請要求是什麼?

根據《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2011〕20號)、《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杭房局〔2011〕198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2015年受理工作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對象

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富陽區,下同)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47691元;

3、申請家庭在市區無房。

(二)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區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一等(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並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證明;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47691元;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房;

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申請人具有副一等(含)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二、優先保障

對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家庭,可予以優先保障:

1、申請家庭成員中有一至二級智力、精神、下肢、視力殘疾人的;

2、申請家庭成員中有年滿70週歲的;

3、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烈士遺屬的;

4、申請家庭成員中有見義勇為人士的;

5、根據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應當予以優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四、租金標準

按照《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暫行辦法》(杭價服〔2012〕12號)、《杭州市物價局等3部門關於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杭價服〔2014〕96號)文件規定執行,根據土地等級實行差別化租金,其中:彭埠單元標準租金為16元/平方米·月;象山人家、普德人家、北城銘苑、景冉佳園標準租金為12元/平方米·月;都市陽光華苑、都市陽光樂苑標準租金為10.5元/平方米·月;非成套房源租金標準按照下調一個土地等級租金標準執行。

對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住房保障專用)》、《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杭州市區級困難家庭救助證》的家庭,可按《杭州市物價局等3部門關於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杭價服〔2014〕96號)的規定申請租金減免。

五、申請、審核、公示流程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交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彙總本單位申請材料後統一向登記註冊地所在區住建局提交申請;無用人單位的,由申請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區住建局提交申請;本次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受理時間從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請家庭不得同時申請市、區兩級公共租賃住房,自提交申請材料到確認選房資格期間,不得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

1、領取表格。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時間到户籍所在地區住建局領取《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和相關材料(有用人單位的,到單位登記註冊所在地區住建局領取),除《申請表》外的相關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下載。

2、提交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所需申請材料交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規範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所需申請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區住建局,由區住建局對申請材料的規範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並將申請家庭信息按月反饋至申請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區以備公示。

3、單位(街道社區)公示。用人單位(街道社區)填寫《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公示表》並加蓋單位(街道社區)公章後,在用人單位(街道社區)張貼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羣眾監督。單位(街道社區)負責核實舉報情況,並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4、單位(街道社區)交件。用人單位由指定經辦人將申請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後,連同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併交至登記註冊地所在區住建局;街道社區將公示材料交所在區住建局。

5、區級初審。區住建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申請家庭基本信息錄入業務審核系統,收件資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並及時交至市級審核機構;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主體不符合的原因。

6、市級審核公示。市級審核機構對申請家庭的房產、收入等進行審核,確定基本符合條件申請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主體不符合的原因。

六、選房順序的確定及選房家庭的產生

市級審核機構按配租原則對基本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定期(每兩個月)分類搖號併產生選房順序號,按照可選房源數量與選房家庭數量1:1的比例確定選房家庭範圍,未列入選房範圍的家庭進入輪候,輪候期一年。搖號結果及選房通告將在《杭州日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上發佈。

七、受理登記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收件單》,在規定時間內到原申請地區住建局領取《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單》(以下簡稱《受理單》);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及創業人員,由用人單位指定經辦人持單位介紹信、《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收件單》、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原申請地區住建局領取《受理單》。

申請人或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受理登記均有效,受理登記的時間先後不影響選房順序,請有序參加,防止擁擠排隊現象的發生,保證受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公開選房

(一)參加選房。列入選房範圍的申請人持《受理單》、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選房現場參加選房。申請人未參加選房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配租手續的,視作放棄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保障資格終止。自放棄之日起,2年內不得申請市、區兩級公共租賃住房。

(二)配租原則。申請家庭配租人數與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則進行對應:

1、單人户申請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

2、兩人户申請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户申請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屬同一單位工作且同性別的單人户可申請合租(須提交《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合租申請書》)。

如選房家庭無對應户型房源可選時進入輪候,輪候期一年。

九、辦理配租入住

(一)公開選房結束後,申請人有用人單位的,申請人、用人單位與市級經租管理單位簽訂三方租賃合同;申請人無用人單位的,申請人與市級經租管理單位簽訂雙方租賃合同。租賃合同需進行公證,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免交公證費用外,其餘承租人與市級經租管理單位共同承擔公證費用。同時,承租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按時繳納房屋押金和租金。承租人持市級經租管理單位簽發的《入住聯繫單》到所選房屋物業公司辦理入住手續。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保障性租賃住房,只租不售,並且不得裝修、不得違規使用。承租家庭應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辦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

(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為3年,租賃期滿前須重新申請並經市級審核機構審核,符合屆時准入條件的,續簽訂租賃合同;不符合屆時准入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回房屋。除城鎮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個租賃期限。

十、違規處理

(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有權取消其租賃資格,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不配合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採取隱瞞事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

3、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4、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

5、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裝修現狀的;

6、不再符合規定的申請條件,未按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7、存在違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其他行為的。

(二)承租人有第(一)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可採取以下措施:

1、將其行為通報人民銀行及市聯合徵信系統管理部門,市聯合徵信系統管理部門應將承租人的行為記入相應的徵信系統;

2、將承租人相關違規信息在公共租賃住房現場進行通報,或在有關媒體上進行曝光;

3、如承租人屬於監察對象的,應將其行為通報工作單位監察部門,並由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承租人有第(一)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自取消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之日至實際退房之日,應按標準租金的三倍繳納租金;

2、對有第(一)款第2、3項規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賃住房資格之日起2年內,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不再批准其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格;對有第(一)款其

他規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賃住房資格之日起5年內,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不再批准其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格。

申請人員採取隱瞞事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的,自發現並退回其申請之日起5年內,不再具有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資格。

十一、政策法規

《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2011〕20號)、《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杭房局〔2011〕198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查閲。

公租房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使保障性住房,因此如果家庭條件比較好或者擁有房產的人不能進行申請,同時公租房會比市場租房便宜,降低低收入人羣的經濟壓力,申請公租房有一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妥善手續並通過審核之後就可以住進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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