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租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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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租房政策:

廣州公租房政策

1、單身人士能租公租房

與經適房不允許單身人士申購不同,公租房允許單身人士租住。只要父母在本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單身人士都可申請,但申請政府建設的公租房,要求30歲以上。而申請社會力量建設的公租房沒有年齡限制。

2、公租房轉租空置要被退房

據悉,公租房與經適房一樣,公租房租客租房後不能空置房屋,更不能轉租。另外,公租房按照“經濟環保原則”進行一次裝修,承租的家庭不得對住房進行二次裝修、擴建、加建和擅自改變原有使用功能和內部結構。

《辦法》對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但因收入等情況變化不再符合保障資格的家庭,制定了有效的退出機制:對於需要騰退公租房但暫時無法騰退的,給予 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原租金標準計收租金;過渡期滿後仍不騰退的,租金標準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參考價計收。一年後還不騰退的則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參考價的兩倍計收租金。

3、廉租户承租公租房可獲租金補助

《辦法》明確,已通過廉租住房保障、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申請輪候公租房。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請租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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