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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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廈門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廈門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1、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户口;

2、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流程為:1、申請人登陸官網在線申請;

2、然後攜帶規定資料前往預約的區住建局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初審;

4、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區受理窗口出具《備案回執》,掃描並上載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終審;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5、市主管部門按季度會同市規土委、民政、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批量核查有關條件;

6、終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數據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7、按季度更新並公佈輪候冊。

二、公租房的特徵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第一,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税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説要申請公租房的話,那麼在這裏需要提前辦理好一些手續,否則的話,在申請的過程當中會遇到一些比較困難的事情,比如説自己的條件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定,最主要的最基本原則也就是經濟存在着,確實非常困難,不能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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