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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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龍巖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龍巖廉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取得新羅區城鎮户籍時間滿1年,並在龍巖中心城市主城區內(包括東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西陂、曹溪等七個街道辦事處和紅坊、鐵山、東肖、龍門、江山等五個鄉鎮)工作或居住;申請人户籍在主城區外的,還應在主城區內有穩定職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並在當地連續繳納養老保險1年以上,且在申請時繳存狀態仍然正常;

(2)非城市低保單身人員須年滿40週歲;

(3)自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9200元;

(4)申請家庭人均財產低於19200元的2倍以下;

(5)在龍巖中心城市範圍內家庭人均自有房產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二、龍巖不能申請廉租房的情形有哪些?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廉租住房:

(1)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託拍賣房產等房地產交易行為;

(2)享受過房改和住房保障優惠政策購房的,或申請人與配偶離異前已享受過房改和住房保障優惠政策購房,房產歸屬配偶方,但離異時間未滿五年的;

(3)申請人與配偶離異時間未滿兩年,房產(房改和住房保障優惠政策購房除外)歸屬配偶方的;

(4)申請人直系親屬在龍巖中心城市主城區有兩套/處(含)以上住房,且申請人及直系親屬合計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或申請人直系親屬在龍巖中心城市主城區有單棟自建房的,建築面積超過200平方米且人均超過30平方米的;

(5)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含)起,擁有或轉移機動車輛(微型貨車、低速貨車,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除外)的;

(6)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廉租房的供應是非常有限的,各地住房保障辦應該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廉租房的申請條件,廉租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只能供那些住房困難的低收入家庭或者外來務工人員使用,如果名下有房產,肯定不能申請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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