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所有權歸屬於誰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8.96K

廉租房所有權歸屬於誰的?

一、廉租房所有權歸屬於誰的?

廉租住房是一種制度,不是一種房屋性質。廉租住房可以是政府的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可以是單位的單位自管房;廉租住房也可以是住房保障對象自己租賃住房,可以是直管公房、或者單位自管房、也可以是私房。由政府按廉租住房的市場租金的差價補貼給廉租住房保障對象。

廉租住房制度實行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的原則。實物配租,就是政府提供實物住房給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中的殘、孤、寡等家庭。實物住房來源:直管公房的一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中的一小部分;政府收購的二手房的一部分;社會捐贈的一部分房屋。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二、廉租房有什麼政策

1、覆蓋範圍擴大至“低收入家庭”。於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辦法》首次將廉租房的覆蓋範圍由住房困難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了範圍更廣的“低收入家庭”。即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2、以市區低收入家庭無房户為補助對象,按照“適當增量、嚴格審核、先租後補的方式、陽光操作”的原則,認真抓好廉租住房新增貨幣補貼户審核及已有補貼户複核工作中的每一個環節,真真正正的把實事辦實、好事辦好。

3、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針對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作出有關規定。明確廉租房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辦理廉租房退出手續;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可以收回廉租房。

這個廉租房在實際上來説的話這個產權的歸屬問題,也是不確定的。一般來説的話是政府出錢為了保障這個民生建造起來的,肯定就是政府擁有的。但是,一些單位是為了自己的職工建造的廉租房,是單位所有的。但是不管怎樣,都要合法的才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