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土地使用税計算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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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開發利用土地才能夠使土地在我國的市場經濟當中體現最大的價值,其實在土地使用税徵收條例出台之前我國在土地方面的税負率總體程度是偏低的,這跟通過土地投資獲取的利益很明顯是不成正比的。所以目前全國各地也是都制定了非常詳細的當地的土地使用税計算依據,下面主要是瞭解一下紹興土地使用税計算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紹興土地使用税計算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一、紹興土地使用税計算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一)徵收範圍和税額標準:

越城區的應税土地按照中等城市的標準進行徵收,並確定土地等級劃為三級。各等級具體徵收範圍及年税額標準如下:

一級區域:市區環城河內區域,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為12元;

二級區域:除一級和三級區域外的其他區域,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為8元;

三級區域:富盛鎮,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為4元。

二)納税期限:

1、除房地產企業開發用地外,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按季繳納。各季度應繳税款應分別在當季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繳納。

2、對房地產企業開發用地,為便於徵管和計算,採用按項目計算,按月繳納的形式。其應繳税款以上月底的應税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在當月15日前繳納。具體計算公式為:

當月應繳城鎮土地使用税=應税土地面積×(開發項目總可售面積-上月底止該項目已售面積)/開發項目總可售面積×年單位税額/12。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紹興市地方税務局

二、最新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政策

按照税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88)國税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可見,紹興土地使用税計算的參考依據也是將紹興分成了三個區域,在紹興的富盛鎮是屬於三級區域的,在該區域內投資開發土地的話税收的計算標準按照每平方米四元,不過在紹興的中心範圍內佔用土地,土地使用税的標準就達到了12元。但是具體也要看土地的原來的面貌,如果在紹興佔用的土地就是屬於還沒有被開發過的荒山,肯定當地政府在税收方面會有所減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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