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户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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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民創業時代,個體户很多,不少個體户會使用城鎮土地建廠,使用城鎮土地的,需要交納一筆税費,這就是土地使用税。那麼,個體工商户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多少?土地使用税徵收根據土地類型和當地政策而定,一般每平米在2到30元,下面我們具體瞭解下相關知識。

個體工商户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多少?

一、個體工商户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是多少?

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二、哪些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三、土地使用税的納税期限是多久?

1、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2、納税人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其餘都是從次月起繳納,如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3、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4、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税的納税對象是使用城鎮的個人或者單位,個體工商户使用城鎮土地,也要履行納税意識。其中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由當地政策規定,不同城鎮規模及土地類型,對應的税率是不同的。用產證上面記載的土地面積乘以税率,就得到土地使用税的應納税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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