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土地使用税2021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依據我國律法的規定,國家税務機關對城鎮土地徵收土地使用税,這個土地使用税由土地的所有人繳納。為了使大家明確該如何納税各省市自治區都出台了具體的土地使用税徵收政策,河南省也不例外。那麼河南省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規定呢?本站為您解答。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2021有哪些規定?

一、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我省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二、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河南省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三、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按《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四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每平米的徵收費用,並不是全河南省都一樣的,按照這個河南省土地使用税的規定,是依據各城市的規模不同也就是人口的多少而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大城市每平米的費用要比中等城市的費用多一些。至於所在城市每平米土地具體需要多少土地使用税可以諮詢當地的税務機關。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