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兩者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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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判決中,判斷刑事的行為是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主要看行為人時的主觀心態。行為人如果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他人身體的後果,仍不計後果而放任其發生,應當認定具有故意傷害的間接故意,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那故意傷害致死與過失致人死亡兩者間有什麼區別呢?下面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了解。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兩者有什麼區別?

一、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兩者有什麼區別?

1. 二者的主觀故意不同

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行為人,在主觀上屬於過失,即行為人沒有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對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對方死亡,但輕信能夠避免。

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行為人,在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在主觀上要傷害對方,不以追求對方死亡為目的。

2. 二者的刑罰規定不同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

1. 定義不同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是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根本區別在於行為人主觀方面,前者是以故意為心理主觀狀態;後者是因過失,包括過於自信和疏忽大意的過失,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是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但憑藉一定的自我感覺以為能夠避免他人死亡的結果發生的因素。

故意殺人罪是對死亡的結果持希望或是放任的態度,過失致人死亡罪是對結果的發生持否定的態度。

2. 量刑程度也不同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的區別

所謂故意傷害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是指故意的非法損害他人健康的行為。

所謂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由於行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

綜合上面所説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這兩者的區別是特別大的,而且兩者所處罰的條款也會不一樣,適用的對象也會不一樣,執法人員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給出不同的處罰,所以,不同的罪行所適用於的條款就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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