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搶劫罪的轉化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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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搶劫罪的轉化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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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家不知道,在我國對於盜竊、搶奪以及詐騙是可以轉化為搶劫犯罪的,但此時必須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那麼搶奪罪搶劫罪的轉化條件有哪些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搶奪罪搶劫罪的轉化條件有哪些

1、根據《刑法》267條規定:攜帶凶器搶奪的按搶劫罪定罪處罰。本條規定的“攜帶凶器搶奪”,是指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進行搶奪或者為了實施犯罪而攜帶其他器械進行搶奪的行為。行為人攜帶其他器械搶奪,但有證據證明該器械確實不是為了實施犯罪準備的,不以搶劫罪定罪;行為人將隨身攜帶的兇器有意加以顯示的、能為被害人察覺到的直接按搶劫罪定罪處罰。

2、《刑法》269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按搶劫罪定罪處罰。雖然實施了上述行為,但搶奪行為未達到“數額較大”,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實施了上述行為,具有下列情節之一,雖未達到“數額較大”,也按搶劫罪定罪處罰:

(1)搶劫接近“數額較大”標準的;

(2)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後果的;

(3)使用兇器或以兇器相威脅的;

(4)入户或在交通工具上搶奪後,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實施上述行為的。

二、搶奪罪與搶劫罪有哪些區別

兩者都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主體要件也基本相同,並且都帶一個“搶”字。但兩者也有較大的區別:

1、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

2、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只侵犯了財產權利。

3、搶劫罪對財物的數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額較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但是,攜帶凶器搶奪,或者犯搶奪罪後,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都構成搶劫罪。

從上文的分析介紹中可以知道,搶奪罪搶劫罪的轉化條件主要是兩種,即攜帶凶器搶奪和犯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此時對行為人就要按照搶劫罪的量刑規定進行處理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瀘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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