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傷害算故意傷害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16K

一、打架輕傷害算故意傷害嗎

打架輕傷害算故意傷害嗎

算。刑法規定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沒有輕傷害罪。輕微傷、輕傷、重傷,是指警方對傷情鑑定的結論等級,是定罪量刑的依據。

二、量刑標準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定屬於擬製規定,而非注意規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註:符合正當防衞條件的,免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立案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⒈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當予以立案,不需要達到輕傷以上標準。

日常生活中,不是一直都是一帆風順的,偶爾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產生爭吵,最後會大打出手。如果沒有人受傷或者是受傷情節比較輕的,一般是治安處罰,但是受傷很嚴重的,達到輕傷以上的屬於刑事案件,需要判刑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