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搶劫罪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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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搶劫罪量刑標準

不少人在實踐中都曾聽説過搶劫罪,對於這樣的犯罪,在對行為人進行處罰的時候往往是需要結合其犯罪情節以及實際非法所得的財物數額,而在這方面也會導致各地對搶劫罪量刑標準規定的不一樣。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合肥搶劫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構成搶劫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搶劫情節嚴重程度、搶劫次數、數額、致人傷害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第一個量刑幅度

搶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未達到“數額較大”,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具有下列情節之一,依照搶劫罪定罪處罰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盜竊、詐騙、搶奪接近“數額較大”標準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詐騙、搶奪後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實施上述行為的;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後果的;使用兇器或以兇器相威脅的;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搶劫財物數額滿一千元或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搶劫增加一次的,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5)造成被害人十級至七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第二個量刑幅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入户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搶劫三次或者搶劫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搶劫致一人重傷;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

(1)搶劫財物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搶劫次數超過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十級至七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7)造成被害人六級至三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8)造成被害人二級至一級殘疾,每增加一級殘疾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9)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10)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為實施其他違法活動而實施搶劫的;

(2)流竄作案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搶劫的;

(4)持械具或者其他兇器搶劫的;

(5)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實施搶劫的;

(2)搶劫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財物的;

(3)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5、需要説明的事項:

毒品、假幣、淫穢物品等違禁品為搶劫對象的,以搶劫罪定罪;搶劫的違禁品數量作為量刑情節考慮,量刑起點和基準刑依照上述規定確定。

通過上文的講解,我們清楚的知道在合肥地區,行為人實際的搶劫所得的財產數額不同,也就意味着對其的處罰標準是不一樣的。另一方面,根據搶劫的情形不同,如流竄作案等等,都是會給予不同的處罰。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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