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綁架搶劫罪哪個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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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綁架搶劫罪哪個罪重?

法律規定綁架搶劫罪哪個罪重?

兩者都是重罪。對比刑罰輕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這兩個罪的最高刑都是死刑,而綁架罪的最低刑是五年,搶劫罪的最低刑是三年。從刑罰設定看,綁架罪要重於搶劫罪。

另外,綁架罪第二款“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是絕對確定的法定刑,而搶劫罪致人死亡的刑罰幅度是十年至死刑,死刑是選擇適用的,單從這一點來説,綁架罪就重於搶劫罪。

《刑法》規定,

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綁架罪和搶劫罪的區別有哪些

綁架罪和搶劫罪都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脅被害人,同樣都有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目的。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綁架並控制他人後以加害被綁架人相威脅,要求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關係人給付財物,後者則是當場劫取財物。

2、索取財物的時間、地點不同。前者是先有綁架行為,後有勒索財物行為,後者是當場劫取或強迫被害人交出財物。

3、索取財物的數額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一定數額的財物送到一定地點,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價,具有隨意性,後者則一般都是限於被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

4、實現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過把綁架人作為人質脅迫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厲害關係人出錢贖人,犯罪目的必須通過被綁架人意外的第三人實現,後者則是直接從被害人身上劫取財物,不與第三人發生關係。

不管是綁架罪還是搶劫罪,均是要求行為人通過暴力實施犯罪行為。當然,在犯罪過錯中,往往會給受害人人身造成損害。可以説,這兩點就是綁架罪與搶劫罪共同之處。至於二者的差異,主要就是犯罪手段的不同、索取財物的時間和地點不同、索取財物的數額不同以及實現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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