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持刀搶劫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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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户持刀搶劫判多少年

入户持刀搶劫判多少年?

入户搶劫的;持刀搶劫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屬於嚴重暴力犯罪。處罰的基本依據是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司法實踐中的注意事項

搶劫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於本罪的認定應注意下列問題:

1、本罪刑事責任年齡為14週歲。只要已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搶劫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根據刑法規定,搶劫行為有以下四種具體表現: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劫取公私財物;

(2)在實施盜竊、詐騙、搶奪的過程中,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

(3)攜帶凶器搶奪公私財物;

(4)聚眾“打砸搶”中砸毀、搶走公私財物。

上述四種搶劫行為中,理論上將第一種稱之為標準的搶劫,第二種叫轉化型搶劫,後兩種則屬於準搶劫。行為人只要有四種行為之一即可構成搶劫罪。

3、搶劫罪侵犯客體的雙重性,決定其犯罪對象也有雙重性,既包括人,也包括財物。其中的人,既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也可以是當時在場的與被害人有直接關係的其他人。其中的財物,可以是公共財物,也可以是私有財物;可以是合法擁有的財物,也可以是非法取得的財物或者違禁品。但一般認為,不動產不能成為搶劫罪的對象。

4、本罪主觀方面限於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據此,如果行為人只是為搶回自己被騙、被盜的財物或者其他合法債務,而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之目的的,不能構成本罪。

5、鑑於搶劫行為本身有較大的危害性,刑法對搶劫罪沒有情節和數額的要求,因此,只要實搶劫行為,原則上都應當以搶劫罪論處。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應當除外。

6、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而搶劫的,應當以刑法第127條第2款規定的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定罪處罰,而不構成本罪。但誤把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當成一般財物搶劫的,應以本罪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對於入户持刀搶劫的都是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鑑於持刀和入户的情節比較嚴重,所以比一般的暴力搶劫財物判處的更嚴重,所以持刀和入户都是加重犯罪行為的因素,是量刑的參考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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