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搶劫持刀傷人會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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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搶劫持刀傷人會判幾年

當行為人用各種非法手段進入公民家中實施搶劫並持刀使人受傷了,這就構成了入室搶劫持刀傷人。搶劫已屬於嚴重的暴力罪行了,那麼入室搶劫持刀傷人會判幾年刑罰呢?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解答,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

一、法律規定

入室持刀搶劫傷人,涉嫌搶劫犯罪,傷人作為搶劫罪的量刑情節,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具體量刑看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特別類型

搶劫罪的特別類型,是指搶劫罪的加重犯、準搶劫犯以及轉化犯形態。本文依據200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對《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所涉及的結果加重犯、情節加重犯和準搶劫犯進行了逐一分析,對有爭議的看法,闡述觀點,予以澄清。對第二百六十九條轉化型犯罪,本人通過在司法實踐中,掌握的幾種情況,進行了分析、鑑別,提出自己的意見。

其中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涉及的主要是結果加重犯和情節加重犯,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二百六十九條涉及的主要是準搶劫犯和轉化型搶劫犯類型。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了《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但在司法實踐中對上述特別類型所關聯問題一直存有爭議,並且直接與刑法其他理論密切相關。

三、加重類型

1、入户搶劫。對於“户”的理解。主要有兩種觀點:其一,認為所謂“户”是指公民私人住宅;其二,認為所謂“户”除公民私人住宅外,還包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的辦公場所,供公眾生產、生活的封閉性場所。後一觀點主要認為進入其他公共建築物搶劫,其危害性更為嚴重,因此應予處罰。

2、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這一情節在1979年刑法中就已存在,但至今對此仍然存有爭論。作為結果加重犯,上述規定包括過失致人重傷或者過失致人死亡情形,在理論和實務中均受到認可;同時,由於存在着暴力的手段行為,因此,故意重傷也允許被包容其中。但是對於該規定是否包括故意殺人在內,則存在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此處包括因搶劫故意而故意殺人;有人認為此處主要是指傷害致死,也可以包括間接故意殺人,但不包括直接故意殺人;有人認為此處僅指過失致人死亡;甚至有的更具體指出此處不應包括實施搶劫財物前後的故意殺人,但過失或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而使用暴力將其殺害的則應包括其中。

入室搶劫持刀傷人是屬於搶劫罪裏面的加重類型,所以判刑時間會更長,後果也更嚴重,會被判處十年以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通過以上的解答,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入室搶劫持刀傷人會判幾年了,更多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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