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可以申請複議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9W

國家賠償可以申請複議嗎

隨着國家賠償法的頒佈實施,國家賠償案件數量連年上升。申請國家賠償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首先應當向賠償機關申請賠償,那麼,如果賠償機關做出不予賠償的決定時,國家賠償可以申請複議嗎?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是以行政或司法機關違法為前提。賠償又分刑事賠償和行政賠償,在國家賠償法中設置了不同的程序。

國家賠償可以申請複議嗎

一、刑事賠償可以申請複議嗎

刑事賠償主要是司法機關在司法活動中違法,給當事人造成侵害。其賠償程序的初始得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確認申請,要求賠償義務機關確認其行為違法。確認違法有多種形式,如錯判、錯拘、錯捕等,這些明顯錯案的,實際已經確認違法,不需要再走確認程序。不明顯的,或當事人認為是違法,但需要行政或司法機關確認的,則需經行政或司法機關確認,確認的期限是60日。對確認有異議的,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只能“申訴”,也就是進入了“信訪程序”。一旦該機關確認自己行為不違法,你就永遠走不進賠償的實體中了。這也是現行國家賠償法的缺憾,故被人們稱為“不賠法”。對確認違法的,才可進一步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賠償義務機關收到賠償申請後二個月內,應當作出賠償決定。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複議機關收到複議申請後二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二、行政賠償可以申請複議嗎

行政賠償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違法,給當事人造成侵害的。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行政賠償可以直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中一併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個月內按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國家賠償可以申請複議嗎這個問題有兩種情形。在刑事賠償中,如果賠償機關確認自己的行為違法,對於賠償決定有異議的,可以三十日內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於行政賠償案件,可以在做行政複議便可以一併提交賠償請求,如果是對賠償義務機關的賠償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