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的量刑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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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的量刑是哪些?
律師解析:一、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量刑標準:
1、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1、2、3、條的規定處罰。
二、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珍貴動物,是指我國特產的珍貴稀有動物以及雖然不屬於我國特產,但在世界上已被列為珍貴瀕危種類的野生動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第二款,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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