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洗錢是什麼犯罪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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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幫忙洗錢是什麼犯罪判多少年?

幫忙洗錢是什麼犯罪判多少年?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户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洗錢數額3000萬應屬於“情節嚴重”,洗錢數額特別巨大,應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洗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

1、提供資金帳户:是指為犯罪人開設銀行資金賬户或者將現有的銀行資金賬户提供給犯罪人使用。

2、協助將財產轉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既包括將實物轉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也包括將現金轉換為金融票據或者將金融票據轉換成現金,還包括將此種現金(如人民幣)轉換為彼種現金(如美元),將此種金融票據(如外國金融機構出具的票據)轉換為彼種金融票據(如中國金融機構出具的票據)。

3、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

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來源和性:指其他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性質與來源的一切方法,如將犯罪所得投資於某種行業,用犯罪所得購買不動產等等。

由此可見,如果當事人明知對方是洗錢,還參加洗錢活動的,通常是根據洗錢罪來處理的。 這應考慮到另一方洗錢活動的影響。那些情況較輕的人通常會被當作幫兇。但是也是會涉及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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