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有銷售假藥罪這個罪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7W

一、現在還有銷售假藥罪這個罪名嗎?

現在還有銷售假藥罪這個罪名嗎?

《刑法》中是有銷售假藥罪的,銷售不符合藥品管理法要求的藥品,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就會構成銷售假藥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有何特徵?

1.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對藥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一套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用藥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構成對國家關於藥品管理制度的侵犯,並同時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

2.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違反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為貫徹該法而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上述法律和法規中就藥品成分、藥品標準、藥品生產工藝規程、藥品經營條件、藥品監督等藥品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刑法》第141條2款規定:“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根據最新規定,現在還有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違反了國家關於藥品管理的規定,危害到公民的身體健康。我國法律中,對於藥品監管,藥品標準,藥品成分,藥品的生產工藝,藥品的經營條件等作出明確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罪,既違反了上述規定,又給受害者造成了身體損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