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構成詐騙罪會被羈押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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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構成詐騙罪會被羈押多長時間

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公安機關會根據案件性質、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等情節,決定要不要採取強制措施,將犯罪嫌疑人羈押。但此時畢竟不能認定嫌疑人犯罪事實,因此也就不能長時間的進行羈押,那通常涉嫌構成詐騙罪會被羈押多長時間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涉嫌構成詐騙罪會被羈押多長時間

我國,羈押基本上是一種逮捕、拘留決定以後的,依附於拘留、逮捕的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當然狀態,不是一種獨立的強制措施。羈押期限是法學上的專有名詞,指犯罪嫌疑人在偵查中被逮捕以後到偵查終結的期限。雖然在法律上羈押期限是不包含刑事拘留期限的。但是涉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實際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包括了刑事拘留、逮捕兩個階段。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

下列案件在前述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因此,上述情況如果全部加起來,偵查羈押期限最長應該不超過7個月,但是,如果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前述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還有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因此,涉嫌詐騙罪,行為人可能最長會被羈押7個月零37天。

二、詐騙罪可以取保候審

申請取保候審要滿足以下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此可見,如果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相對於暴力犯罪而言,盜竊、搶奪、詐騙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辦理取保候審時更容易一些。尤其是詐騙犯罪不會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社會危害性要更小一些。不過涉嫌詐騙罪,申請取保候審的程序還是很複雜的,我們建議交給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來辦理。律師熟悉取保候審的程序,成功率會高很多,也可以使擔驚受怕的家屬不用再來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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