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在立案之前還錢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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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在立案之前還錢會判刑嗎?

一、惡意透支信用卡立案後還款還會判刑

信用卡詐騙在立案之前還錢,一般不會判處刑罰,但是立案後,即使償還欠款,也不影響罪名的成立。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決或者公安機關未立案之前,償還了這些透支款息的,從輕處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樣既依法追究那些“惡意透支”的詐騙行為,同時又發揮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儘可能地縮小刑事打擊面。但是要是在立案後還錢,信用卡詐騙罪名仍然成立。

二、信用卡詐騙立案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1)數額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1)數額較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以上就是信用卡詐騙在立案之前還錢和立案後還錢的後果,雖然只是“前”“後”兩個字的區別,所面臨的境遇卻又天壤之別。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循規蹈矩的生活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小編希望每個人都能珍惜自己的“誠信顏面”,讓信用卡消費真真正正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便利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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