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在中國會判多少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相信看過電影素媛的朋友都深有同感,那就是罪犯判刑太少!強姦幼女並且導致幼女終身殘疾最後居然只判刑12年有期徒刑,並且對於肖像權還有保留,這實在讓人太憤怒!12月13日素媛案罪犯趙鬥淳就要刑滿釋放了,對此不少朋友都在好奇素媛一案在中國怎麼判,那麼素媛案在中國會判多少年呢?素媛案在中國會是死刑嗎?下面就一起來詳細瞭解一下吧!

素媛案在中國會判多少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規定,強姦罪的普通刑罰是三到十年,但是如果有姦淫幼女且情節惡劣的,或者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未滿十四周歲的女孩即被定義為幼女。而“素媛”被侵犯時,年僅8歲。在素媛案中,趙某淳犯了姦淫幼女的罪行,甚至導致被害人終身殘疾,這也已經達到了重傷的級別。在輿論的壓力之下,一般不會有輕判的可能了。

關於醉酒的問題我國刑法也有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條第4款中明確規定:“醉酒的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醉酒的人雖然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減弱,但並未完全喪失;而且,這種能力的減弱是人為的,是醉酒前應當預見的,所以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醉酒後實施犯罪行為的,同樣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在醉酒後實施強姦行為的,也一樣按照強姦罪進行處罰,並不會有像素媛案一樣的從輕處罰的結果出現。在我國《刑法》中,這種醉酒指的是生理性的醉酒。

病理性的醉酒則被歸結到了精神病的範疇。作為一個神志正常的人,理應知道醉酒的後果。因此,當事人在享受酒精帶來的快感的同時,也同樣要承擔可能因此而帶來的後果或者是代價。再者説,喝醉與否給受害人帶來的傷害也是同等的,給被害人帶來的傷害並沒有因為醉酒而減輕。

同時,對於素媛案中的罪犯趙某淳來説,他並不是第一次犯罪,在之前有着17次前科,按照我國《刑法》,是會得到從重處罰的。而且,這裏我們還要説明一個問題:從重處罰不等同於加重刑罰。從重處罰是指在刑法規定的法定限度內判處較重的刑罰。

在《刑法》第65條第1款中就説明了,累犯屬於從重處罰情節。並且與之相反的並不是從輕處罰,而是不從重處罰。加重刑罰是在指數罪併罰的時候,可以在所判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並且能夠超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執行刑期。

因此,在我國,趙鬥順的罪行,起步就是十年有期徒刑,像他作為有17次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他將8歲小女孩綁架到家中侵害,還造成小女孩終身殘疾的罪行,再加上他在社會乃至國際上造成了如此大的惡劣影響,他基本上就是無期徒刑,搞得不好就是死刑。

順帶一提,趙鬥順事件案發時,韓國公開特定暴力犯罪嫌疑人面部的法規尚未出台,因此,趙鬥順如今的面相無法得到有效公開。萬般無奈之下,2019年4月24日,韓國MBC電視台公開了”素媛案“兇犯趙鬥順被抓時候的長相。這還是節目組反覆權衡後做出的選擇。節目組給出的理由是認為國民安全大於罪犯肖像權。至於十二年後的趙鬥順的長相,在他即將出獄的新聞引起社會持續的震動後,韓國人民只能得到一張模糊的照片。

這種不能公開犯罪嫌疑人肖像的情況在我國是不存在的。從平時看普法新聞就可以感發現,一些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就是公開的,由此可見,我國向來是把人民安全放在罪犯的肖像權之上的。

2020年最新出台的《民法典》關於肖像使用權是這樣規定的:“合理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其中第三條就明確指出: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範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因此,且不説趙鬥順在我國不僅走不出監獄,他的肖像也完全可以被公開,也不至於像韓國這樣要在他的家鄉安裝上千個攝像頭。

可以説,《素媛》的悲劇,揭露了韓國國家司法的陰暗面。像趙鬥順這種人渣,在韓國居然只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而且還不能公開出獄後發生了很大變化的肖像,這正是韓國司法體系積重難返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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