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強姦罪減刑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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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強姦罪減刑是否可以?

我們發現有的罪犯在服刑的過程中會被提前釋放,而有的則減少了實際服刑的刑期。其實無論是針對假釋還是減刑,法律中都是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那對強姦罪減刑是否可以呢?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內容,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強姦罪從重處罰的情形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注意:A這裏是婦女不是幼女;B必須在公共場所當眾;C這裏的當眾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當眾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輪姦的;(注意:A這裏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個17歲的男子和一個13的男孩輪姦婦女的,17歲的男子要承擔二人以上輪姦的責任;B輪姦未遂的定罪適用普通構成、量刑適用加重構成未遂)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注意:這裏的“致使”包括故意和過失,但必須強姦行為和加重結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係,因此強姦致人自殺的屬於酌定情節,而不是這裏的法定加重結果。)

利用殘疾人的殘疾,侵犯其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對於行為人既實施了強姦婦女行為又實施了姦淫幼女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強姦罪從重處罰。

二、對強姦罪減刑是否可以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對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新司法解釋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相應嚴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減刑、假釋條件,推動改變“死刑過重、生刑過輕”的刑罰輕重不平衡現象。

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對於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減刑後其刑期低於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釋。

犯強姦罪一般情節的,處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減刑假釋。

但如果因為犯搶劫罪而被判處死緩的話,法官可以在量刑的時候同時對其限制減刑,日後即使可以被減刑也是有更嚴格的要求。要是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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