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批捕案件會有案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一般不批捕案件會有案底嗎

一、一般不批捕案件會有案底嗎

一般不批捕案件是否會有案底並不能確定,不批捕不意味着無罪,法院判決有罪的,就會有案底。同時,即使沒有判決有罪的,但被行政拘留的就有拘留證明和釋放證明,同樣會記入檔案裏。

、不批捕取保候審有案底嗎?

取保候審本身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判決會留下案底的。由於取保候審僅僅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此時還不能判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實,因此還不能對其定罪處罰,也就不會留有案底。

、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四、哪些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對於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即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這是一項授權性規定,也是一項排他性規定,這一規定即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授予給了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從事某種行為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則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雖然執法機關不執行批捕的決定,但是對涉案人員來説,在個人的檔案中還是會有案件的記錄存在的。儘管沒有涉案人員進行進一步的判決,而違法的行為的確是存在的,那麼對於涉案人員來説,這種涉及到刑事處罰的案件都是會有記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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