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保釋,其實就是我國法律當中規定的取保候審。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能夠暫時的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那麼,一般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釋?本站為您整理編輯相關內容,請閲讀下文了解。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釋?

一、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釋

取保候審隨時可以辦理,你只需要寫一份申請取保候審就行了,然後你將申請交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在七天內給你答覆,是取保還是不予取保?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取保一定要在什麼時間內辦理,當然如果在偵查期限,公安機關沒有足夠的證據提請逮捕,也可以要求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

二、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7條的規定,取保候審在一般情況下,適用於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雖然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另外,刑事訴訟法第62條、第67條、第71條、第76條和第77條,以及《公安部規定》、《檢察院刑事辦案規則》《最高法院刑訴法解釋》,又對一些特殊情況下的取保候審問題作了規定,這些特殊情況是:

1.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審。

2.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可以取保候審。

3.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取保候審。

4.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取保候審。

5.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取保候審。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期限內、審查起訴期限內、一審和二審期限內辦結,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7.持有有效護照和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刑事拘留多長時間才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因此是任何時候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至於是否能夠獲得批准,還需要看公安機關的審查。本站同時帶來了取保候審條件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感謝你的閲讀。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