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批捕令格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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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批捕令格式是怎樣的

一、司法機關批捕令格式是怎樣的?

______公安局

逮 捕 令

“2005”北公捕第001號

經_____人民檢察院批捕,現派我局的_________(填寫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幹警名),對居住在_________(地址)的______(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籍貫)執行逮捕。

此令

____公安局

局長:

年 月 日

(注,本文書為填空式文書,其4聯,一聯交檢察機關,一聯執行後隨案卷,一聯交由犯罪嫌疑人,一聯留底。4聯要填寫一致,中間要加蓋騎縫章)

二、檢察院批捕後,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5、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一般來説,正常的遵紀守法的民眾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家屬甚至都接觸不到批捕令的,批捕令是在人民檢察院決定執行逮捕的時候製作了一種非常嚴肅的法律文書,批捕令的格式何時何地都是一樣的。並且,在批捕令上都加蓋的有國家司法機關的公章和騎縫章,這種文書也是法律上不允許私自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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