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工沒電焊證拘留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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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焊工沒電焊證拘留多長時間?

電焊工沒電焊證拘留多長時間?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行政拘留隨着《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沒有取得焊工證而作業的屬於違法行為,但此違法行為不屬於派出所管理和處罰範圍。如果是僅僅因為沒有焊工證而被拘留,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行為屬於不合法。

二、被處罰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應該怎樣?

如果不服該行政處罰,應該明確不服提出的方式和時間限定: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者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按照我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書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出複議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本身電焊工沒有電焊證的這件事情就不屬於當地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公安機關根本沒有資格拘留電焊工作人員。應該是屬於當地安監局的管轄範圍,當地安監局如果發現,電焊作業的工作人員沒有電焊證的話,一般情況下是會對其進行口頭警告,或者對公司以及員工個人進行罰款,但不會到行政拘留這麼嚴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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