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工安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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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焊工安全合同

電焊工安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

乙方:電焊工

1.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虛心接受總公司、項目、班組(或勞務隊)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開關閘箱要加鎖,不用時或修理時要將開關鎖上,修理時要加掛“正在修理,請不要合閘”。

3.開關閘箱內不準放雜物,不準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4.電焊機一次線超過2米時,要將導線掛起或採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損漏電;如在金屬結構物上工作,需保證電線絕緣的完整性。

5.電焊時必須配戴面罩等保護用品,在腳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帶,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濕環境工作時要穿絕緣的膠鞋,要預防電焊鉗等部位漏電。

6.除電焊機上的輪線接頭可由電焊工拆接外,其他電源線只准電工裝拆。

7.通電後,電焊工不得觸及電焊機未經絕緣的導電部分,有漏電要找電工修理。

8.焊接儲存過油料或天然氣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須先找出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採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則不準焊。

9.電焊工不準帶電移動碘鎢燈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燈,不準酒後登高作業。

10.電焊時,要清理焊渣濺落可能引起火災的易燃物;電焊鉗、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熱引發火災。

11.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並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12.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並願意接受公司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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