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最長多長時間才會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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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最長多長時間才會開庭?

一、批捕最長多長時間才會開庭?

從批捕到開庭最長需要一年左右,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案情複雜,經過批准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一個月。

《刑訴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開庭流程是什麼?

1、由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實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貫、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職業、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訴書、收到起訴書是時間。如果被告人是少數.民族不通曉漢語的,應當為其配備翻譯,如果被告人不滿18週歲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到庭,併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訴書或者收到起訴書尚不滿十日的,則需要延期審理。

2. 宣佈案件來源。告知當事人今天法院審理的是某某檢察院起訴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3. 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權利。包括申請回避權、為自己辯護權、提交證據權、申請新的證人出庭權、申請調取新的證據權、申請重新鑑定、重新勘驗權、最後陳述權。

4. 訊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被告人申請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宣佈休庭。報法院院長或者檢察長決定。申請理由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由審判長當庭駁回。

6.宣佈本案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及其理由。

7.宣佈法庭紀律。

綜合上面所説的,批捕之後代表着案件已經進入到了審查起訴的階段,只要證據齊全那麼就可以進行開庭審理,但對於這個也是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對於時間的長短就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決,其主要的就是讓違法者可以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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